繁牧

半隐退,随心更,妙笔不生花,粮少且口淡,致力爬墙,胡乱改名,fo前留意,不留神就平地失踪

【喻黄】鹤归

鹤归


好久不见,复建开坑,已经找不到当时的感觉了


“若以万物拟之,你觉得我似什么?”

少将军刚刚从一场胜仗下来,依旧是白衣银甲,一匹马,一杆枪,一把剑,率千骑,走黄沙。落日晚霞在他身后镀出千里疆场,将军白衣如雪乌发似墨,反手背枪,枪尖锃亮。他在营帐前下马,长枪扬手抛到随从身上,高声笑着,闹了全营帐。喻文州从帐中听到声响,搁笔撩帘出帐。少年将军意气风发,簇在一群副将中,扬眉抬眼,似是边塞十九州的少年气息,统统凝在了他一人身上。

“将军。”喻文州屈身作揖。

“军师。”黄少天回礼。

而问这话时黄少天躺在城墙上,以天为幕以臂为枕,翘着脚握着酒壶,仰头望向微微发亮的紫微星。

数月前,黄少天率前锋营开路,像一把尖刀,生生插入北境梁国的心脏,一刀捅得鲜血淋漓。主帅随后率中路大军压制,左右路包抄,十天鏖战,驱逐匈奴数千里,保了一方北境。数日前匈奴王庭上书求和,圣上龙颜大悦,是以犒赏三军,论功行赏。

诸事皆了,天下太平。

城下在庆祝,吵闹的声音连在城墙上都能听见,黄少天酒过三巡就撤离,装醉回房,却偷偷拎了一小坛酒,独自在城墙上看星星。打了胜仗,朝廷派钦差大臣前来慰问。黄少天年纪虽轻,但论功当属头等。圣上意属这少年将军,有意由太后做主,将公主许之。

钦差大臣赴边慰问,便多了项“问姻缘”的任务。奈何这少将军战场骁勇,酒力却次,来回不过几轮便面带桃花眼神微漾,再一杯后倒下。钦差大臣举着酒杯,神色无奈,倒是那熟知孩子性情的黄主帅,抿了口酒,不着意地圆了过去:“小儿虽自幼随我驻边,那酒量还是没练出来。”

“我觉得你似什么?”黄少天一骨碌从城墙上爬起来,双手撑在墙上,眉梢轻挑,眸色似漾了京城四月的桃花。

“他们都说我的军师像鹰,而我觉得你——像鹤。”

“如何说?”喻文州抬起袖子,揩去他唇边溢出的酒渍。

喻文州是主帅纳入麾下,辅以黄少天。他究竟是谁,边塞驻军十八将,算上黄少天,都无一人知晓。

他就像三顾茅庐的孔明,此前无人知晓,过后却声名大噪。黄少天还记得见到喻文州的第一眼,少将军刚率领巡逻的骑兵归营,营帐前撞上了一小队车马。喻文州一身玄裳缟衣,目中有天上的星子,带着飘然若仙的气度,徐徐踏入营帐。边塞落日似血,远远没入地平线。风乍起,喻文州突然回身,西沉的落日浅浅晕染在他眼底,气质如鹤的军师眼眸忽厉,一声鹰啸破空而起,喻文州仰头微微一哂,踏入主帅营帐。

“大抵我没见过第二个,能像你这般风雅睿智的人。”

“军师,军中有个传闻,不知你听没听过。”少将军把酒壶撂在城墙,撑着跳下,“皇上有意赐婚。”

“好事,”喻文州扶着他坐下,“先贺过将军。”

“可是军师……”黄少天抬眸看他,眼神炯炯,越过他能看到一片广袤的平原,通红的火焰似是烧起了半边天,他是唯一的阴影,在火光中,眼神期盼地看着喻文州。

他该知道黄少天下一句是什么,可能是天崩地裂,可能是万劫不复,可是,仍舍不得阻止。

“可是军师,我喜欢你啊。”

醇酒的香透了舌尖传到喻文州身上,他们在繁星和城墙下,交换了自相识以来第一个亲吻。

战后诸位,也各有去处。

或驻守边关,或换防返京,或解甲归田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去处,而没有人像喻文州那样,在论功分封前便消失不见。像真正的消失那样,没人说得清他什么时候离开营地,更没人知道他去了何处。

只是听说,某一日,巡营的将士看到天空有鹤盘桓,不多时便消失在天际。

他来无影去无踪,除了那些精妙到几乎妖异的布局,昭示他曾在前锋营辅阵,也仅一支留给黄少天的骨笛,能说明他确然存在过。

黄少天握着骨笛登上城楼,仰头望着漫天繁星,微微合眼叹息。

又有什么念想可留,他行事再洒脱,也脱不掉“骠骑将军”这一枷锁。

时间一晃便是三年。

期间黄少天回京述职,接受了圣上的赐婚,是温婉可人的静思公主。公主年纪尚幼,黄少天又随父驻守边关,圣上不忍女儿守活寡,婚事便一直拖着,拖了两年。

三年对一个人来说或许会变化极大,对黄少天来说,除了岁数和身量,便是那捂了极久的思念,在深藏在地下的酒坛中,不为人知地发酵。

一个人要狠到什么程度,才能不辞而别,杳无音信呢?

大战后前锋营就归他统辖,这个由主帅打磨的铁骑精锐营,从崭露头角开始便恶名随战名远扬,一群荒漠的灰狼,狼性和野性驯服不下,连主将都敢单挑。黄少天靠着长枪和剑,硬是收服了这把尖刀。刀锋在大战时亮过,等战乱平息,那持刀人和尖刀都不堪寂寞,常常出城巡视边塞十九州布防,一去便两三日,带回情报也带回一溜烟恶名。黄少天带兵神出鬼没,巡查不按套路,十九州总督见他就发憷。主帅不知被十九州的总督诉过多少苦,耳茧子都能倒出二三十个。

而就算他把十九州翻边,犁地都能刨出三尺沃土,仍不见喻文州。

只能说大千世界,一世又一世,他们刚好不在同一处。

巡到阮州时黄少天躲了个懒。

前锋营被他散到城中各处,名义是巡查城中布防,实际是脱缰放狗,由他们乐呵。前锋营名声虽恶劣,但也只在军中恶劣,黄家将帅整饬的军纪,对外还是能看的。

黄少天便一个人找了处酒楼,奈何他酒量其实比他爹说的好不到哪去。边塞天寒酒烈,黄少天喝得痛快,后劲上来也天旋地转,好在多年从军,自制力堪堪卡在意识不清的边缘,便撑着叫自己晃去客栈,未进门便扑倒在一个人身上。

那人身上有微苦的甘草香,不甚温暖,反而有熟悉的凉意。不知怎地,记忆突然涌入心头,用三年的时间发了酵,至此,有了微涩的酸意。

黄少天伏在那人肩头,酒后的情绪不稳和三年酿就的酸涩,如决堤后的长河滔滔而下。他张口想说话,而满腹的疑问和委屈,在心口打了个圈,又回到腹中。他想问喻文州为什么不辞而别,这三年去了哪儿,为什么不来找他,以及,这三年,过得好不好。

却不知从何问起。

“喝了多少?”喻文州伏在他耳边,轻声道。

“不多,”黄少天用力眨眨眼睛,努力叫自己清醒,“就喝了三年的念想。”

喻文州微微叹了气,推开客栈房门,道:“进去歇一歇。”

黄少天的意识一直是朦胧的,他不大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躺入被中歇息。棉被冰冷入骨,他酒后浑身燥热,硬生生在冷被中打了个寒颤。喻文州挽了袖口,渥了热毛巾贴上他眼角。三年后的少将军棱角分明许多,渐渐有了青年的气息。喻文州只想着那夜他的告白不过是少年心性,而今看来,年岁打磨了棱角,唯独不变的是心。

“三年了啊,”黄少天握住他贴在自己脸边的手,“三年了,文州,你没想过我吗?”

“你又醉了。”喻文州抽开自己的手,他仗着黄少天身体虚软,使了巧劲挣开。黄少天手上抓了个空,在虚空中胡乱抓了几下,安静地垂在脸边,不再动弹。

“醉了才敢问你,”黄少天头埋在枕边,吃吃地笑着,“军师,这么多年,你就没想过我?”

“少天,你想我怎么回答?”

“我要你说,你也很想我。”

喻文州在他身侧坐下,低头抚摸着他发红的眼角。黄少天任性起来总是不讲道理,他总想随性地活,奈何生在将相之家,身上枷锁太多,他再恃才傲物,也是在枷锁之下。

“三年前我离开时,送了你一支骨笛,”喻文州突然道,“你还记得吗?”

“记得。”

“在十九州的传说里,有一种叫‘鹤灵’的神物,它们从鹤化身而来,拟人形,通人性,却又跟所有鹤一样,”喻文州伏低身体,轻声道,“鹤灵从不轻易许诺,一朝许诺,必然重诺。”

“少天,我愿护你岁岁平安。”

黄少天眨眨眼,他混沌的脑子辨不出喻文州话里真意,顿了些许时候,道:“那,你会留下来吗?”

“骨笛同我,总有一样会陪在你身边,”喻文州取出他枕边的骨笛,收入袖中,“现在我回来了,我熬不过我的私心。”

黄少天突然起身拉住喻文州,揪着他的领口,迫不及待地亲吻那两片薄薄的嘴唇。甘草微苦回甘,窜入凌冽的烈酒,有不可言说的缱绻,清明和迷糊似乎交至成了边塞漫天的黄沙,看不到尽头,也不想要尽头。

从阮州回主城,绕官道需十一天,走山道七天足矣。黄少天收到主帅飞鹰传信,北漠有异动,需速归。黄少天便率了前锋营精锐,绕山道奔主城。

山道是他往年探路常走的,与匈奴最后一战时,他还率两千轻骑,从山道夹击。匈奴猝不及防,数万兵马被他打了个措手不及,至今心里生恨。而事不凑巧,他们回程绕路途中撞上了商队,商队随后被匈奴截住,几下盘问,那匈奴将领就知道了黄少天的去向。

三年前的前锋营,最后一战像钢刀插在心口,直接加速了他们的死亡。如今三年过去了,那里还未能愈合,血迹和铁锈斑斑点点爬满了伤口,丑陋,而汩汩冒血。

三年了,他们做梦都想砍下主将黄少天的头颅。

黄少天带队走山道,一路干粮充饥,不生火,夜晚轮班巡营。他惯常警觉,夜半听到群鸟扑棱声响,登时从喻文州肩膀上清醒。

“冬日群鸟栖息,怎么会有这个声响?”

黄少天来不及细想,驻扎边塞多年练就的反应叫他迅速整队。喻文州在他身后,跟着他整队,低声道:“群鸟惊飞,有大军压境。这边靠近衡州和歧州,此两处是十九州中线,依仗山势,易守难攻。若是匈奴再犯,不会贸然选择从衡州入手,而回选择最边缘的阮州。主将若无主帅命令,不能擅自带兵出境。若是主帅已经将出兵的命令下达到了衡州,那只有一种可能,阮州失守了。”

“阮州布防前几天我巡查过,就算那总督是个傻,主将是父帅带出来的,不可能这么轻易叫匈奴吃下。”

“阮州若没失守,那要在什么情况下,能叫匈奴出兵逼近衡州?衡州轻易吃不下,他们出兵,最终想要得到什么?”喻文州看着黄少天紧锁的眉头,道,“少天,你是从阮州回主城的。”

他虽是压低了声音,但靠近黄少天的副将,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。

黄少天深吸一口气,道:“项上人头吗?小爷还没说过要给他们!”

“上马!”黄少天拦腰扣住喻文州,抛上马背,未等他坐定,便呼喝身边副将道:“你率一百人护军师回衡州,点亮烽火台,让衡州总督出兵支援!”

“将军!”

“少天!”

“你他妈现在跟我犟?他们想要我的人头想得发疯,怎么可能放过我?前锋营现在只一千人马,倘若对方有数万人,你还想一人敌他十个?这里有条山路,趁现在敌人还没有完成包围,火速离开!”

“将军,要走一起走!”

“不可能,前锋营一千人马,这么短时间不能通过山路。你们回撤,我殿后,如时间允许,尽量与你们汇合,如不达意,直达衡州,不用管我。”

黄少天握紧长枪,眼眸如星辰,璀璨发亮。他回头深深看了喻文州一眼,眸子微微一弯:“军师,每次打仗,我都很信你,你也很信我。这次,我信你能搬救兵回来,你也信我,能撑到你救我。”

边塞十八将,若叫他们每个人一说黄少天,大概能得出十八种看法。

而若叫他们说黄少天在战场上的风格,十八个人都能用“神出鬼没”一词形容。

永远游离在外,永远突如其来,不经意就撕开一道血淋淋的口子。战场上再奇诡的阵法,一旦被抓住缺口,都会被他一击而溃。

是以边塞十八将再加上主帅,谁都不曾像他这样,叫匈奴恨不能剁之后快。

能轻易得手,那也不是黄少天。

不到一千人马的前锋营,跟着黄少天,仗着地形熟悉,在群山中打打停停。黄少天偷袭从不曾失手,这点上,他眼光毒得可怕。匈奴被扰得烦不胜烦,血性更起,耗到第四日上头,调了一支大军从后方包抄,要将黄少天生生耗死在群山中。

而援军未至。

黄少天一直知道,搬救兵不过是他找的一个借口。

衡州遭到敌袭,主将方可不经主帅即刻出兵。而他深陷群山,且不说行军,就是上报主城调配人马,又需要耽搁几日。他能撑几日,黄少天自己也不敢说。

他只想把喻文州安全送出去。

太丢脸了,黄少天想,他才刚找回喻文州,还没来得及留住人呢,就又把人搞丢了。

黄少天站在山上,看着远方黑压压的军队。盘山的匈奴大军,一圈圈地在山道中盘桓。黄少天突然就想起了小时候跟兄长找到的蚂蚁窝,密密麻麻的、黑漆漆的,明知自己能一脚踩死,却还是害怕。

他身后是跟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前锋营,数天鏖战,每个人都鬓发散乱污浊不堪,而每个人的眼神都跟主将一样,点亮了整个大漠。

“最后一战,”黄少天擦拭着随身的长剑,“你们是要跟我一起死,还是投了匈奴?”黄少天剑指长空,日光在闪着凌凌蓝光的冰雨上镀出金色的边,像淬了火的刀锋,从始到终,都是锋利的模样。

“他们要的,只是我的人头。”

“主将在,前锋在,主将亡,前锋亡!”

黄少天眼眶一热,提枪纵马,高声道:“那就杀他个尸骨无存!”

冲进匈奴大军之后的场景,对黄少天来说,一直都像在梦中。

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了,一直在杀伐中。喧闹的喊声和兵器碰撞声吵得他无暇分心再做他想,最后他好像是倒下了,周围好像静止了,那些一直喊着要割下他的脑袋挂城墙的匈奴,一时间似是消失殆尽,他看到漫天扬尘中一片白色的衣角,他的军师,喻文州,像闲庭信步般走到他跟前,扣住了他的手指。

“少天,我晚了一步,”喻文州扶着他的头,好像是想了想,又笑道,“其实也不算来晚了,只是刚好错过了。”

“你知道‘鹤灵续命’一说吗?”喻文州身体的颜色渐渐变淡,“我们从天地灵物中幻化而来,用一生追寻,也用一生去守护一个承诺。”

“少天,我说过,我愿护你岁岁平安,我余下的寿命不多,刚好能护你命数周全。不过往后的日子,我不在,只有骨笛陪你了。”

“它是我的鹤骨,每只鹤灵,只在死后幻化一支骨笛。我母亲离开的时候留给我一支,我现在把我留给你。”

“你若还能想起我,就吹一曲。风如果在,我也在。”

别走……黄少天徒劳地看着喻文州渐渐消失,伸着手,想尽力握住那逝去的流沙。别走……文州,别走……

他说不出口。

沉甸甸的凉物落入他的手心,那是一支骨笛。

黄少天从噩梦中惊醒,四周烛光摇曳,他躺在营帐中,身侧是一直睁眼守着的副将。

“将军!将军醒了!”

看到他转醒,那副将也顾不得男儿本色,一嗓子吼出去,都能听出泪音。黄少天有些茫然,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倒下,又怎么回到营帐的。

副将这声嚎叫把营帐外的人都吼醒了,一个个身上乱七八糟的,爬着滚着,毫无形象扑到塌前,七嘴八舌,语无伦次,黄少天想了很久,才反应过来他们说什么。

“……将军浑身是伤,找到的时候,就剩一口气吊着!”

“援军!援军赶到了!!”

“如果将军死了,我们也不活了!”

“混账怎么说话的!将军不是好好的!”

“将军身侧还有一只死鹤,那地方怎么有鹤?一定是鹤灵吧……”

黄少天一个激灵,登时起身。奈何身上伤得跟刺猬相差无几,稍稍一动就满头汗,根本起不来,只能躺在床上喘着粗气,瞪着方才发话的人说:“你说什么?死鹤?鹤灵?”

“将军没听过这个传说吗?”众人又七嘴八舌解释上了,“边塞十九州的传说,鹤灵出,九州升平。”

“是神物啊,据说能保人性命的。”

“可我听我爷爷说,鹤灵是以命换命?”

“鹤灵死后会留下一支骨笛,骨笛是用鹤骨做的。据说骨笛吹响,能引十九州的白鹤!”

“这么一说好像想起,军师也有一支骨笛。”

“等等,军师呢?!”

军师呢??

他们记得军师随军上战场,记得军师不顾阻拦,执意策马寻找将军,记得……

记得军师再也没回来。

“将军……”

反应快的人立刻吼一声:“快派人去找啊!”

“那只死鹤,送回来了没有?”顿了许久,黄少天开了口。

副将面有窘色:“将军,当时情况紧急……”

“那捡回来什么?”黄少天抬手打断他的话。

“一支骨笛,将军一直握在手心,抓得很紧,属下带回骨笛,放在将军枕边,将军……”

“我睡会儿,你们去忙吧。”

黄少天闭上眼,突然睁开,手忙脚乱地摸到枕边,摸出一支骨笛。

骨笛骨质雪白细腻,毫无岁月留下的痕迹,那是新的。

那是喻文州。

他也是喻文州。

可是边塞十九州,再也不会有喻文州那个人了。

灵魂可以一世一世迭替,记忆也会在一世一世中变更。

很多很多年了,黄少天忘了很多事。

他忘了自己那一世终得圆满,娶公主,封“骠骑”,儿孙满堂,安详离世。后世史书给他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,他只记得两处,“容貌昳丽”及“有气敢任”,其余的,他一个字也不记得了。

他忘了自己那一世孤魂,固执地守着坟茔,等待一个永远不会归来的人。

他忘了自己被黑白无常带走,在奈何桥边不肯喝下孟婆熬煮的汤药,打翻了煮汤的瓮罐,也忘了,自己后来是怎么忘掉前世的记忆的。

他是真的忘了许多,转世了许多世,他只记得他要找一件东西,一件用来寻找故人的信物。

可那信物是什么,故人是谁,他不记得了。

黄少天站在竹林的尽头,握着手里一张纸片,疑惑地皱着眉,看向鹅卵石铺出的小路。

他是一个酷爱放飞自我的游客,职业的灵活性让他能逮着淡季跑博物馆。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博物馆,无论去多少次,那种空落落的感觉仍挥之不去。

黄少天开始以为是因为自己历史知识薄弱,无法共鸣。而当他苦读,甚至能在博物馆充当临时讲解员时,那种寂寞感仍挥之不去。

他又在一处博物馆逗留,这里展出的是各式乐器,青铜的,竹制的,木制的,不一而足,他想到了之前看过的骨质笛子,顺口感慨了句,不料听者有心,有游客给他介绍了一个私人博物馆,还给他留了地址。

黄少天现在就握着这个“地址”,在入口处踌躇了半晌。这里闹中取静,四周竹林环绕,留了一条小路,取“曲径通幽”意。

私人博物馆是江南水乡常见的灰墙,看上去有些年头,有古旧的风味。

看门的老头儿例行查了他的身份证,没收门票,叫他脱鞋关掉镁光灯就放他进去。室内灯光黯淡,仅玻璃展柜处亮了灯。每件展品好像都在沉睡,都不想叫外人打扰。

黄少天便在这昏暗的室内,看到了他很多年前没见过的,一支骨笛。

骨质雪白细腻,管口处却有了去不掉的棕灰痕迹。它好像一直在睡,谁也不知道,它到底睡了多久。

黄少天突然有种奇异的感觉,像拼图的最后一块,奶油的最后一滴,蛋糕的最后一朵花,有种圆满的,沉甸甸的满足感。

“你是在等我吗?”黄少天心里道。他的手指摁在冰凉的玻璃上,隔着一层人造的屏障,触摸到了很深很深的,鲜活的,涌动的暖意。

“我来接你了。”

骨笛从沉睡中苏醒,发出一声呜鸣,像是穿越了几百上千年的鹤唳,他在那声鸣叫中看到了血色残阳和黄沙,看到了银甲的少将军和白衣的军师,看到了那日盘桓在苍穹的鹤灵。

他看见了故人的容颜,看见了由故人化身而来,凝成他千年念想的骨笛。

“我来接你了,”黄少天轻声道,“军师,我来接你了,这么多年,你想过我吗?军师。”

黄少天后退两步,在陈列柜前,拱手作揖。

“将军。”

空旷的展馆里,一句轻轻的回复,从他身后传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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