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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隐退,随心更,妙笔不生花,粮少且口淡,致力爬墙,胡乱改名,fo前留意,不留神就平地失踪

【双花】花间一壶酒

花间一壶酒

给小天使    @青妤  双花的点文

跟原梗有些偏差而且还流水账(土下座)

天色渐渐晦暗了。

入了秋的天暗得总是早些,纵使孙哲平打马如飞一路疾奔,也没能在日落前到达镇上。入夜四门关闭,这是全朝通用的理。

他还是有腰牌可以破例的,京城孙家将军府的少将军,地方纵然不认他人,也知道少将军的令牌是什么意味。

不过孙哲平可不在乎。

孙家老爹同叶家老将军换防,调回京城,连带着他也一并回了京城。这里没有风沙边塞,适宜的气候和温柔的女子,跟边关的感觉完全不一样。他六岁就被抱上马背,一柄长刀一把重剑能舞出呼呼风声。在边塞荒凉之地,莺莺燕燕是最看不过的。孙哲平至今对女子的欣赏还是女将楚云秀和苏沐橙,美得惊心动魄,手里的弓箭也足叫人惊心动魄。

京城到底有什么好的,总想往京城跑。孙哲平在京城的家中呆了数月,收拾了两个包裹,随从也不带,一柄重剑上身,单人匹马游历四方。

他在边关多年身体底子好,加上行事潇洒,有天不怕地不怕的兴头,以天为被以地为席。沿途的盗贼在他看来连练手都不够,重剑一挥便能伤到一片,白费他拔剑。

今夜看来又要露宿。他走的是林间近路,路旁便是树林,南方的树种,大晚上的也辨不清什么是什么。孙哲平不拘这个,找到一处便宜之地落马,拴马在树后,盘腿坐地喝了几口酒。酒是他从家里带来的,辛辣得很,不到片刻便暖了身子。孙哲平取下马背上的包裹,抖出一件披风裹住自己,就地躺下。

深夜林子静谧,偶有飞鸟略过,翅膀扑棱一声响,便能震动山林。孙哲平睡得不舒爽,夜半总觉得有异响,直到一声微弱的“救命”入耳,孙哲平忽地惊起。他行军常走前锋,一点异动都非常警觉,登时蹬鞍拔剑,驱马向呼声处疾奔。

林间小路上稀稀落落点了火把,几个黑衣盗贼正在掳掠一个红衣女子,方才那呼救声,便是那女子的。

孙哲平未曾细想为何有女子走夜路,策马抡动重剑。他那重剑是玄铁打制,放到全天下,也没第二个人抡得动。重剑大巧不工,剑风如山,似碎石击胸。孙哲平控制得当,剑风堪堪在女子身侧止住,狂风带动了女子的裙摆飘飞,像展翅的蝴蝶,蓦然生出一种妖异感。那些盗贼看孙哲平剑术实在厉害,不敢用强,丢下女子便跑。

那女子果真奇特,夜半被掳获救,也没吓成怎样。孙哲平看她精神还好,下马询她一些事项。女子张氏,家住城内,家里也算得上是殷实。今夜刚好有夜市城中热闹,张小姐便带了女婢外出游玩,不料被贼人所劫。孙哲平听她连说话都口齿清晰,心中生疑,不过再怎地,对方也是女子,深夜抛在荒山野岭,怎样都不是正法。

张家小姐心大,不多时便靠在马背上睡了。孙哲平不敢睡,盘腿坐在树下,一遍遍抚摸着重剑,直到林间起了晨色,众鸟高飞,宣告了有一天的来临。

此处到城内也不算多远,不过孤男寡女单匹马,到底不方便,孙哲平让张家小姐坐了马背,自己牵着马引路。到日上中天,才远远看到城墙。

“将军,我有一个哥哥,”张家女子眯眼看着城墙,突然道,“他日常喜欢捉弄人,等会如果将军见了他,如哥哥有唐突之处,请将军见谅。”

孙哲平把手搭在额上当凉棚,那座城好像在雾色中,若隐若现的。现在都到中午了,日头这么大,再怎么起雾也该到此为止了吧?

城里却热闹得很。生在南方的人大都比较白,日头下都亮得发光。孙哲平不动声色,听着张家小姐不时说话,只点头,暗暗观察着。

到了张家是老管家出来接,看到自家小姐安然无恙差点没哭出来。请了孙哲平前厅歇息,老管家引着张家小姐到后院。孙哲平握着茶盏打量着这间屋子,被屋后突如其来的大哭声吓得手一抖,一盏子茶差点倒衣服上。

哎,不然怎么说女人就是麻烦呢?他在边关的时候,苏沐橙还不是一天走丢个千百遍的,她哥哥苏沐秋和义兄叶修,该下棋还是下棋,该比武还是比武,最多说一声,小姐回来就多下碗饺子。

正想着,迎面却大步走入一个穿浅色衣裳的年轻人,眉眼同张家小姐有几分相似。孙哲平料想着这该是她说的“哥哥”,搁下茶盏起身。那年轻人进门见他,先是愣了一把,再道:“外头马厩里的那匹成色不错的白马,是你的?”

孙哲平眼角跳了跳,见到妹妹的救命恩人第一句话不都是多谢吗?

“是我的。”

年轻人摊摊手:“抱歉,我讨厌白色,刚刚把它漆黑了。”

孙哲平:“……”好嘛,日常捉弄人捉弄到这份上了。

“骗你的,”年轻人突然笑了,侧身在孙哲平身边坐下,大大咧咧地给自己斟了杯茶,“好久没看过品相这么好的马了。对了,你是父亲今天请的客人么?不巧啊我爹出门找我妹妹去了,这丫头昨晚逛夜市逛着逛着就人没了,急得我……”

“令妹在屋后,”孙哲平道,“昨晚路过,我送令妹回府。”

年轻人静了半晌,突然起身。他起身时没站稳,左脚绊了右脚,险些磕上桌角。他原地跳了跳,龇牙咧嘴道:“这死丫头回来不说声,害得老子找了她一晚上!”

孙哲平心里道,老子一晚上没睡,还刚坐下就被你倒腾呢。

这里到处都写着妖异,张家小姐妖异,这座城也妖异,等到年轻人回来坐下跟他聊起,孙哲平觉得,这个年轻人也是妖异。

因为他竟然说,叫自己晚上陪他去夜市,说什么妹妹受了惊,他想买些礼物哄一哄妹妹!

这里就没有一个正常人吗??

孙哲平本来想走,奈何那年轻人一直缠着他。孙哲平拔剑,年轻人就取弓弩。那弓弩是边关很少见的,架设在手臂上的小机关,连发装剑都奇快,也可能是用箭人手快。那年轻人察言观色,看孙哲平有兴趣,后退跳开孙哲平的剑气,眉梢一挑,道:“你若陪我今晚去夜市,我就送一支这样的弓弩给你!”

孙哲平叹了口气,放下手里的重剑。他们年轻这辈对新巧武器都有奇特的执念,这年轻人,算是戳中他的软肋了。

那年轻人叫张佳乐。

等两人不再剑拔弩张,坐下安安静静说话时,孙哲平才觉得这人确实挺有意思。这支短弓是张佳乐自己设计的,他天生有武学天赋,不过太平盛世,家里不愿他远去边关驻守,他便只能憋屈地呆在家里,成天跟账本打交道。

“真他娘地憋死我了!”

张佳乐摸着手里的弓弩,一声长叹。

“刚巧,我在边关还算说得上话,你要不要随了我去?”

张佳乐撇了撇嘴:“有权有脸了不起啊,我要去边关,军功就自己挣,要你插手。”

孙哲平想了想,觉得这人不仅妖异,还不知好歹。

入夜后夜市便开了,孙哲平在张家吃过晚饭,张佳乐陪着,吃罢出门。这城不大,孙哲平入城时发现这是他都没听过的小城,夜市却闹。卖糖画的和糖葫芦的挤成一堆,糖画画的极好,张佳乐买了一支,握在手里,一路举着防止被人剐蹭。街边还有卖瓷娃娃的,憨态可掬,捧着手在笑。卖灯笼的摊上挂了五彩缤纷,好看是好看,不过张佳乐嫌还不如自己做的。他就像天下所有疼爱妹妹的哥哥,恨不能把最好的给妹妹,挑剔得没完,听得孙哲平在一旁都觉得累。

就算是苏沐秋那样的,也没见得像张佳乐这般纠结。

“今天是什么日子,怎么这么热闹?”

问话时张佳乐正在挑穗子,顺口道:“女儿节。”

孙哲平“哦”了声,抱臂在一旁看他,不做声响。

因了张佳乐委实挑剔,到最后夜场快散了,张佳乐抱的最多的还是各类吃食。街市旁侧是河,孙哲平借口犯困,去拍点冷水醒醒神,引了张佳乐过去。张佳乐嘟囔着这么多吃的妹妹哪能够吃完,身前剑风一过,他下意识闪身退开,见到一柄重剑直指胸口。孙哲平隔着将要刺上去的距离握紧剑,冷声道:“你到底是什么人?”

“张佳乐。”

重剑往前推了几分,刚好抵在张佳乐心上。

“这个地方不是真的。这座城,这条街,还有这条河,都是宋城的。我去过宋城,这世上,不可能有两座同样的城池。”

孙哲平盯着张佳乐的眼睛,道:“我跟你说过,我是守边关的,边关每座城池,哪怕被屠城过,我都记得一清二楚。”

“好吧,”张佳乐摊开手,那堆吃食登时不见了踪影。张佳乐甩甩手臂,笑道:“你能发现痕迹,是我故意给你设置的,不然你不可能看到。我就在想,从昨天到今天了,你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辨别出来。”

“早已辨别出来,不过不想拆穿。”

“那这桃林,也是你辨别出来了?”

张佳乐拂袖一挥,那城,那河,那夜市,全都不见,孙哲平只看到自己身处昨晚休憩的树林中,身侧是马,背后是树,眼前是张佳乐。

张佳乐脚尖轻点,飞身上树,他身下光点一阵一阵,孙哲平下意识伸手去抓,却看到一片桃花落在手心。

“这是我的林子,你入了我的桃林,本该要受惩罚,在幻境迷失的。”

孙哲平把重剑重重插入泥土,道:“那你到底是为何放我出来?”

张佳乐不答他,只低笑道:“此去山长水远,别无馈赠,唯有一坛桃花酿,是我存了十年的,你收着。怕是过不了多久又要打仗,你上战场不要命的,若受了伤身上不得劲,喝两盅便可。”

张佳乐慢慢抬手,掌中现出一个酒坛。他抬手一抛,孙哲平去接,那酒坛却绕过他,自个儿稳当当落在地上。

孙哲平抬头再看,张佳乐的身形渐渐变成光点,在一点点消失。

“你到底是谁!”孙哲平急道。

“张佳乐!”

一声飞鹰的长啸闹醒了昏睡的孙哲平,他揉着眼睛清醒过来,身侧的白马在嚼着树叶,鞍上落了一只黑鹰,瞪眼看着他。

原来是个梦。

天已大亮了,估摸昨晚酒喝得太多,竟然没醒来。

孙哲平“呼”地长叹一声,伸手摸剑,指尖却碰到了一个粗糙的弧形物体。

竟是一坛酒??孙哲平飞快起身抱起酒坛,入口封得紧实,却挡不住酒香微沁,孙哲平举起酒坛细看,那不就是昨夜那个谁的酒坛?

孙哲平觉得隐隐头疼,他是昨晚真的梦见了这么个人,还是忘了什么?

黑鹰却有些不耐烦了,黑亮的眼睛盯着他很紧。孙哲平放下酒坛取出黑鹰脚下的信笺。

“匈奴来犯,吾儿速归。”

他隐隐想起那个人——对了,是叫张佳乐吧,张佳乐说的,不多时将会打仗。

这个人,确实妖异。

而更妖异的,是张佳乐一语成谶。

孙哲平在攻打匈奴中路时被飞箭所伤,箭尖喂了毒,刺入左臂时叫他顿时一疼。而匈奴在即,他无论如何都不能在这种时候退下,咬牙砍下半截缰绳捆住伤口,握紧长刀杀入敌军。待叶修赶来接手战场,孙哲平回城褪下盔甲时,已经是半边手臂紫青,连抬起都费力。

前来救治的军医,甚至随军的御医,都直摇头道,这毒只能刮骨医治,能否根治,他们也不敢说。

但无论如何,他的左手都是废了。

军医还在叽叽喳喳讨论,孙哲平看着手臂上的紫青,突然想起了张佳乐的桃花酿。

“把我存的那坛酒拿出来。”孙哲平吩咐亲兵道。

“将军不可!酒会令毒发……”

“毒发不毒发,老子这只手都费了,不如喝了它,今朝有酒今朝醉了!”孙哲平启开酒坛的封口,他一直没舍得喝,随军一直带在身侧。

孙哲平拎起酒坛,倾身倒了一大碗咕咚咕咚喝下,在众医欲言又止的眼神中再倒了一碗。桃花酿入口偏甜,回味却烈,酒劲也极快发出,第一碗刚喝完,等第二碗入肚时已经浑身发热。孙哲平一摔酒碗,抹去嘴边的酒,大步走到木椅上坐下,道:“酒喝完了,可以开始了。”

仗打了多久,孙哲平的伤就养了多久。

期间他很少上战场,叶修后来带了一位使长枪的姑娘,叫唐柔的,填补了战力。他虽然还是打前锋,但孙哲平自己清楚,那是叶修不忍让他只在后方运筹帷幄。

他们都是从战场上拼出来的,怎么会不清楚上场杀敌对铁血将军,是何等重要?

他的左手,到仗打完也没能痊愈,或者说,痊愈了,但再也不能如从前灵活自如了。

军医还都说是奇迹。

本来他中的毒,就算刮骨疗伤过,也会让他整条手臂废掉的。

这场战争最终以匈奴上书和解为结尾。

叶修继续镇守边关,他却被调回京城休养。

临走前叶修送了他,两人站在边关城外,一句不发。叶修抬手,在他左手上轻轻撞了下,抿了抿唇,道:“前锋的位置,留你一个。”

孙哲平道:“好。”

他知道,这已经是叶修最大的安慰了。

孙哲平除了手伤,身上并无大碍。手伤将养起来不是一年半载,他赋闲在家无事,在一个早上突然起意,收拾了包裹策马离了京城。

他要回去找张佳乐。

可该怎么找到他呢?除了等他自己现身,估计别无他法。

孙哲平在之前遇过张佳乐的林子里,同样的位置,盘腿坐着,从薄暮一直等到深夜,等到昏昏欲睡。

眼前却突然亮起了光。

张佳乐躺在树下,握着一个小小的酒坛,慢慢饮着。

孙哲平站起身,大步上前一把拉起张佳乐。

“你为什么送我酒?”

张佳乐被他扯得衣襟凌乱,没好气地拍开他的手,整着衣襟道:“这不是知道你有一劫,送了点东西给你。你可别说,为了算出你这个劫再酿出这坛酒,我可是沉睡了整整两年,前几天才醒过来……你又干嘛?”

孙哲平揪着他的衣领,沉声道:“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。”

“那你想知道什么呢?我是谁?我是张佳乐,主管百花的花妖,这桃林只是其中我最爱的去处。我这么说,你愿意信么?”

“花妖?”孙哲平挑起一边眉。

“喂你这是什么表情,男妖很少见吗?我可是差一步就修炼成仙的,被红鸾星动耽误了,走火入魔才炼成妖的!我跟那些妖不一样,我从未害过人!”

“那那个把我引入幻境的妖是谁?”

“是我啊,”张佳乐挑眉笑道,“我说我没害过人,可没说我没喜欢过人啊。”

“孙哲平,你要知道,那是我欢喜你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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